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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以解忧 唯有杜康”,曹操《短歌行》中的名句早已是耳熟能详的经典,然而千年之后,围绕着“杜康”这个商标引发的争议正在持续发酵,洛阳杜康控股与陕西(白水)杜康酒业在多地对簿公堂。
“杜康”前世:一家注册,三家使用
“杜康”之争已经有了近几十年的纠葛。
一、商标纠纷
1、上世纪70年代,伊川县、汝阳县和白水县3家酒厂均以“杜康”命名,而未将“杜康”作为商标注册。
2、1980年,伊川、汝阳、白水3家酒厂先后以杜康传人的名义,申请在酒商品上注册杜康商标。
3、3家最终达成一致意见:由伊川酒厂注册“杜康”商标,允许汝阳、白水两家共同、无偿使用,形成了杜康商标“一家注册,三家同用”的现象。

二、商标之争始不休
白酒领域持续30多年的“杜康之争”最近又有新的进展,而这次战况却各有胜负!
陕西白水杜康起诉洛阳杜康:
陕西省高院就陕西白水杜康起诉洛阳杜康商业诋毁行为一案下达终审判决,原告陕西白水杜康胜诉;判决被告洛阳杜康立即停止在产品包装上印制“杜康商标唯一持有企业”广告语,并赔偿陕西白水杜康酒业50万元。
洛阳杜康起诉白水杜康:
洛阳杜康起诉白水杜康商标侵权案一审判决胜诉,判决白水杜康的行为构成商标侵权,并赔偿洛阳杜康人民币1500万元;目前,白水杜康已就该判决提起上诉。
三、案件警示
对于杜康而言,多年的纷争严重损害了“杜康”这一品牌的形象,杜康商标分离不得,商标使用权的分离对杜康在国际市场、资本市场、高端市场、经销商和消费者层面等方面都有损害。
其实在遇到这种问题时,不妨寻求商标转让,其所能带来的商业利润绝对高于商标转让的费用,也能更好的在市场上进行维权斗争。
所以,在这里中佳知识产权小编也提醒各位,商标注册,早注册早保护,保护好自己的品牌权益,维护好自己的合法权益,才能在竞争激烈的商场上立于不败之地!商标注册找中佳知识产权,十年中佳,百年诚信,我们为您的商标保驾护航!